哪些行为属于 “股权转让” 所得行为?
- 2024-05-24 09:58:00
- bmwzvip 转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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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出售股权;
(2)公司回购股权;
(3)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,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;
(4)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;
(5)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;
(6)以股权抵偿债务;
(7)其他股权转移行为。
以上情形,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,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,
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,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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