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注册:叫妈 也不行! 妈,不是随便叫的!妈,不是想叫就叫的!
在农村生活过的人,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:小孩子犯了错,被大人教训。小孩子嘴甜,叫爹叫妈的,求饶解脱。
大人会说,叫妈也不行。
类似的事发生在商标注册领域,照样难逃惩罚。
不久前,自然人何某冰申请注册第62479110号“邓妈”商标,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,范围包括糖、月饼、面粉、发面团用酵素、食物制作用生米糊、蜂蜜、面包、食用淀粉、茶、肉馅饼等,代理机构为北京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。
其实,自然人何某冰申请注册的不止“邓妈”一件商标。打开中国商标网,发现自然人何某冰短期内申请注册了多件“姓氏+妈”商标,诸如“何妈”“元妈”“魏妈”“彭妈”“邱妈”“霍妈”等。记者粗算一下,竟有70余件之多。这些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使用在第30类商品上。
专家分析认为,自然人何某冰短期内大量申请“姓氏+妈”形式的商标,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,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不得作为商标使用。
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驳回第62479110号“邓妈”商标注册申请。 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公众号